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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水县公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(2026—2035年):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、骨灰堂及17处乡镇公墓

来源: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作者:本站整理2026-07-28 10:00 阅读 15
为规范殡葬用地管理、满足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,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编制了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(2026—2035年)》,并于近日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。公示期自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。

依据规划,彭水全境约3895.37平方公里,辖39个乡镇(街道)、296个行政村(社区)。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5年,其中近期为2026年至2030年,远期为2031年至2035年,远景展望至2045年。规划对象涵盖殡仪馆、殡仪服务网点、公墓、骨灰堂、农村公益性墓地等各类殡葬设施。规划坚持“以人为本、保障公益,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,因地制宜、区域统筹,分级分类、科学布局”的原则,目标是构建“供给充足、布局合理、资源共享、功能完备、公益惠民、生态协调”的殡葬设施服务体系,实现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城乡服务全覆盖,形成完善的县—乡镇—村级三级殡葬服务网络。

在布局安排上,殡仪服务设施以殡仪馆为主体、殡仪服务网点为补充,保留现状殡仪馆1处、现状殡仪服务网点2处,新建殡仪服务网点8处。安葬服务设施包括城镇公益性公墓、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墓地:本次保留现状经营性公墓2处、乡镇公益性公墓4处,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1处、骨灰堂1处、乡镇公益性公墓17处、农村公益性墓地743处。

规划编制严格结合村庄规划、耕地保护红线、生态保护要求,优先选用闲置山地、荒坡等非耕地作为建设区域,广泛征求乡镇意见、充分吸纳合理规划,同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,主动支持配合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。公示期间,对规划方案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彭水县民政局提交书面意见。(来源: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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