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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江区印发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: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,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最高3000元
来源:黔江区民政局、黔江区财政局作者:本站整理2025-06-03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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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、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、减轻群众治丧负担,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印发《黔江区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》(黔江民政〔2025〕22号),对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补贴作出系统规范。
在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方面,具有黔江区常住户籍、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补助对象。补助项目包括: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、三天内普通冷藏(冻)柜遗体存放费、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、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以及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。办理程序上,丧事承办人向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,经乡镇(街道)审核签章后,由区殡仪馆将信息推送至区未保中心分别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区低保中心、区残联核实,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500元以内直接办理减免事宜,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;各承接补助对象的殡仪馆按季度汇总报送民政部门审核后,区财政局及时拨付补助资金。
在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方面,具有黔江区常住户籍的孤儿、城乡低保对象、城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优抚对象,死亡后实行火葬(土葬改革区为遗体)在市内经营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,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3000元补贴。补贴葬式涵盖:壁葬、塔葬、室内葬等立体集中葬式;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等以环保可降解材料安葬的葬式;家庭成员合葬(3具及以上,墓穴占地不超过0.8平方米,从第3具骨灰起给予补贴);骨灰撒散、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;以及土葬公墓中占地低于国家规定标准、墓穴不硬化、墓碑小型化微型化的遗体葬式。
黔江区同步引导群众厚养薄葬、文明治丧,鼓励树葬、草坪葬、花坛葬等绿色安葬方式,严禁占用耕地、林地散埋乱埋,坚决不建大墓、豪华墓、活人墓,推动殡葬移风易俗。下一步,黔江区将继续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,规范办理流程、提升服务效能,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群众。
本站提示:本文信息来源于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的黔江区民政局、黔江区财政局政策文件,仅供了解参考,具体补助范围与标准以黔江区相关单位正式发布为准。
在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方面,具有黔江区常住户籍、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补助对象。补助项目包括: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、三天内普通冷藏(冻)柜遗体存放费、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、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以及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。办理程序上,丧事承办人向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,经乡镇(街道)审核签章后,由区殡仪馆将信息推送至区未保中心分别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区低保中心、区残联核实,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500元以内直接办理减免事宜,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;各承接补助对象的殡仪馆按季度汇总报送民政部门审核后,区财政局及时拨付补助资金。
在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方面,具有黔江区常住户籍的孤儿、城乡低保对象、城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优抚对象,死亡后实行火葬(土葬改革区为遗体)在市内经营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,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3000元补贴。补贴葬式涵盖:壁葬、塔葬、室内葬等立体集中葬式;树葬、花坛葬、草坪葬等以环保可降解材料安葬的葬式;家庭成员合葬(3具及以上,墓穴占地不超过0.8平方米,从第3具骨灰起给予补贴);骨灰撒散、深埋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;以及土葬公墓中占地低于国家规定标准、墓穴不硬化、墓碑小型化微型化的遗体葬式。
黔江区同步引导群众厚养薄葬、文明治丧,鼓励树葬、草坪葬、花坛葬等绿色安葬方式,严禁占用耕地、林地散埋乱埋,坚决不建大墓、豪华墓、活人墓,推动殡葬移风易俗。下一步,黔江区将继续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,规范办理流程、提升服务效能,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群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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